根据《关于印发<河北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的通知》(冀环土函〔2018〕248号)及有关法规规定,现对关于石家庄白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跨省转出危险废物的公示,拟于2022-12-31前转出废催化剂(HW50,261-175-50,15.5吨)、废催化剂(HW50,261-172-50,16.5吨)至河南省宏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跨省转出申请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进行反馈。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科 0311-85880382
电子邮箱:sjzsthjjgf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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