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河北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的通知》(冀环土函〔2018〕248号)及有关法规规定,现对关于石家庄绿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申请跨省转出危险废物的公示,拟于2021-12-31前转出荧光粉(HW49,900-044-49)4.0吨、含汞灯管(HW29,900-023-29)10.0吨至陕西安信显像管循环处理应用有限公司的跨省转出申请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进行反馈。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和化学品处 0311-85819354
电子邮箱:sjzsthjjgf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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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实施计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