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河北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的通知》(冀环土函〔2018〕248号)及有关法规规定,现对广东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拟于2020-12-31前转出(废矿物油900-249-08,800吨)至河北海桥燃料有限公司的跨省转入申请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进行反馈。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和化学品处 0311-85819354
电子邮箱:sjzsthjjgf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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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实施计划 (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