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单位及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资质延续的公告
发布单位:固废处 发布日期:2023-01-10
按照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22〕448号)要求,我局对6家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单位、3家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进行了审查,9家企业均满足相应试点经营资质延续条件,经营资质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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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试点单位名单(截至2022年12月29日).xlsx附件下载2:
石家庄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