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河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十四批群众信访举报件33件。其中,重点举报案件3件。从信访举报案件涉及的生态环境问题来看,按污染类型划分,涉大气污染15件,水污染7件,固废污染6件,噪声污染9件,生态类2件,辐射类1件,其他类1件。(注:问题类型合计数量≥信访举报件总数量)
第十四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桥西区5件,灵寿县4件,高邑县、鹿泉区、裕华区各3件,井陉县、赞皇县、长安区各2件,藁城区、经开区、深泽县、无极县、新华区、新乐市、行唐县、赵县、正定县各1件。
所有举报件均全部交办各相关县(市、区)处理,环境信访转办件的办理情况将按照相关要求反馈到省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会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