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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推动《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工作落实
发布单位: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4-11-07

11月6日,生态环境部召开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夏应显就《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相关工作回答记者提问。

夏应显介绍,前面说的碳市场扩围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所提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建设,也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另外一项工作任务要求。为落实这方面的工作任务,我们在今年5月联合14个部门印发了《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这个实施方案编绘了我国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的“任务书”和“施工图”,重点明确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和碳足迹因子数据库这“两大基石”,分别来解决产品碳足迹“怎么算”和“算得出”的问题;探索构建碳标识认证、产品碳足迹分级管理和信息披露“三项制度”,来实现碳足迹“算得准”、促进产品碳足迹“往下减”和实现碳足迹信息“受监督”的目标。为推动《实施方案》工作落实,帮助外贸企业有效应对国际涉碳贸易壁垒,立足破解碳足迹管理中的难点,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国家标准并已于近期发布实施了,要求和指南作为我国产品碳足迹核算“母标准”或者称之为“标准的标准”,来指导具体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组织相关单位编制电力等基础能源和动力电池、光伏等重点外贸产品的碳足迹核算标准并尽快发布。

二是结合相关工作需要,今年4月发布了2021年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同时从煤电油气等基础能源和交通运输等领域的通用因子着手,加快推进产品碳足迹因子的研究工作。

三是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的认证试点,同时也鼓励地方先行先试。

四是加强产品碳足迹的国际交流,跟踪研判国际涉碳贸易政策和产品碳足迹规则的发展趋势,并积极应对。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实施方案》的任务要求,持续建设“两大基石”和“三项制度”,推进我国碳足迹核算标准的规则国际交流互认,加快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助力美丽中国建设。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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