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人类活动的影响,生态系统退化已经成为当今全球性主要生态环境问题之一。保护自然环境是全人类共同面临的共同课题。建立自然保护区是生态保护的重要途径。市生态环境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要求,积极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责,对区域内的自然保护区加强监督检查。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的统一安排部署,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强化监督行动,督促相关县政府履行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依法依规做好自然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依法查处违法建设活动,坚决杜绝违法违规的开发建设行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生态补偿工作,努力推动西部山区由“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