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分局,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循环化工园区生态环境局: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按照相关要求,现对我局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并印发你单位,请贯彻落实到位。
请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分局严格执行,请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循环化工园区生态环境局结合当地管委会要求,参照执行。
主办单位: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技术支持:石家庄市环境信息中心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3-1号
总访问量:0
邮 编:050023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 | 位置分布
网站标识码:1301000023
ICP备案号:冀ICP备05019966号-3
公安备案号:1301060200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