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局按照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通知精神,统一使用全省移动执法系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制定印发了《2019年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石环发〔2019〕2号),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要求等,适时对各县市区双随机抽查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较好地推动了第二季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开展。
2019年第二季度,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抽取企业1581家,其中重点企业107家,一般企业1419家,特殊监管企业55家。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共抽取企业96家,其中重点企业14家,一般企业60家,特殊监管企业22家,对抽取的96家企业现场检查情况均按照要求上传到省厅双随机系统。市重点河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抽查企业8家;市危险废物和辐射环境监督管理中心抽查15家;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抽查企业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