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路透社报道,2018年,中国北方地区清洁取暖顺利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的试点城市由12个增加到35个,在2017年完成将近400万户的基础上,2018年又完成了480余万户。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通过严厉的刑事处罚,外加人防、技防等措施,中国的环保监测数据造假问题已出现“根本性转变”,做到让官员不敢也不能造假。促成转变的首要原因是,一旦发现问题立马查处、严肃查处,并进行刑事处罚。此外,中国生态环境部也邀请第三方介入监测,并通过视频等技术手段,使官员不能造假。
据肯尼亚《每日国家报》报道,在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导下,中国对于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非常有信心。中国财政部宣布,中央财政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支持今年将达到60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加35.9%。中国生态环境部强调,绝不动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念头。
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8年6月24日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并明确提出打好三大保卫战(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和七大标志性战役(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水源地保护、黑臭水体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渤海综合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近年来,中国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积极进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以空气质量为例,2018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9.3%,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到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3%。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汾渭平原PM2.5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1.8%、10.2%、10.8%。
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离不开公民的环境意识,更离不开公民的环境行为。今年5月31日,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发布《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调查报告(2019年)》(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显示,公众对生态环境知识的掌握程度整体良好,普遍认为自身具备一定的生态环境意识和行为水平,且在不断提升。此外,公众普遍认可个人行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在关注生态环境、节约资源能源、选择低碳出行、减少污染产生、呵护自然生态等多数生态环境行为领域践行度较高,能够“知行合一”。但在绿色消费、分类投放垃圾、参加环保实践和参与监督举报等领域还存在“高认知度、低践行度”现象。
近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推行垃圾分类,关键是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要加强引导、因地制宜、持续推进,把工作做细做实,持之以恒抓下去。
实行垃圾分类,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改善,事关中国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可以实现垃圾源头减量化,缓解近年日益严重的垃圾围城现象,改善垃圾末端处理能力跟不上、处理难度大等问题;另一方面,能够实现垃圾的资源化再利用,综合利用垃圾产生新产品,获得更高的经济利益,促进绿色发展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的形成。
重视垃圾分类工作,中国从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行动。经过多年努力,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截至2018年底,中国有16个城市已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或规章,26个城市将垃圾分类工作列入立法计划,46个重点城市均公布实施方案,建立市区两级的工作协调机制,并着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设施体系建设。
当前,中国在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体系建立健全、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信息公开、垃圾分类激励和约束机制等方面仍有待改善。
除了垃圾分类,许多与公众日常生活、工作息息相关的环境治理领域,如绿色消费、低碳出行、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等,也需要引起政府和公众的重视及共同行动。
首先,了解信息是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基础,政府部门需要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和宣传教育工作。其次,政府需要考虑操作的便利性、经济性等因素,搭建有效的参与平台和机制,保障渠道畅通、做到及时反馈。再次,相关部门应该逐步制定适合不同场景的个人环境行为指南或相关指导文件,如家庭环境行为指南、公共场所环境行为指南、公众消费行为指南等,为公众参与环保和践行环境行为提供具体指导。
环境治理是全球问题,应该加强生态环境治理领域的国际合作。既要重视政府层面的合作,同时也要加强民间合作即环保社会组织、研究机构之间的合作,携手处理环境问题,共同总结分享经验,推进全球环境治理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