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公示公告>关于做好暑、汛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暑、汛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3-06-18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石环发〔2013〕81号         
 
关于做好暑、汛期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环保分局,化工园区安监环保局:
为切实强化今年暑、汛期应急值守,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反应能力,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按照省环保厅《关于暑、汛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发〔2013〕147号)精神,我局成立了暑、汛期环境应急指挥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成员
市环保局暑、汛期环境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张 炬 局长
副总指挥:苏庆春 调研员
    员: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 王亚平 副支队长
监测处: 李学东 处长
污防处: 王育文 处长
辐射处: 郑小宁 处长
监测中心:靳 伟 主任
岗黄站: 戴宏立 站长
办公室主任:栗建勇 应急办副主任
暑、汛期应急指挥部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值班自6月6日开始,到9月15日结束。
二、信息报送
在暑、汛期期间,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实行“零报送”制度,即各县(市)、区环保(分)局每日16:30前向市环保局暑、汛期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本地区当日突发环境事件排查、发生和应急响应等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暑、汛期应急值守报表(见附件),即使未发生也要报告。特殊情况,随时上报。
市环境应急办公室电话和传真:85898006
联系人:樊松军
 
 
 
附件:暑、汛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值守日报表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6月17日



主办单位: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技术支持:石家庄市环境信息中心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3-1号

总访问量:0

邮       编:050023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 | 位置分布

网站标识码:1301000023

ICP备案号:冀ICP备05019966号-3

公安备案号:1301060200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