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富基化工有限公司:
你单位所报《石家庄市富基化工有限公司医药中间体生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栾城县柳林屯乡工贸小区内,厂址南临衡井公路,东侧石家庄振鑫铸钢有限公司,西侧为孟董庄复合肥厂,北侧为废弃盐酸调和厂。项目总投资20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9万元,占地面积14700平方米,建设年产雷尼替丁中间体侧三200吨生产线一条,已建成,为补办环评手续。该厂原醋酸锌项目不再生产。
该项目经栾城县发展改革局备案(栾发改投资备字〔2009〕7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栾城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用地审查意见,同意选址。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经我局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2013年第2期)研究,从环保角度分析,同意你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意见一并作为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三、建设单位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确保各种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1、废水: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站,采用两级生物接触氧化+砂滤消毒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
缩合工序离心母液送乙醇精馏塔回收;侧三粗品离心母液采用三效蒸发器浓缩,经离心分离得到90%的碳酸钾,作为副产品外售,离心母液返回三效蒸发器回用,三效蒸发器冷凝水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精制工序离心母液送乙醇精馏塔回收。
2、废气:缩合工序产生CS2废气、离心分离挥发CS2经管道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
3、噪声:主要噪声源经采取隔声、降噪、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名录分别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危废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厂内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场须满足《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生活垃圾送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5、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厂区、生产区及罐区的防腐防渗工作,罐区按要求建设围堰,规范建设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及消防废水收集池,确保事故情况下的环境安全。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各类风险源管理和安全生产。
6、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
四、该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SO2 14.83t/a,NOx 7.2t/a。
五、该项目建成后,必须向我局提交试生产申请,经环保部门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生产;试生产三个月内向我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该项目试生产前必须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六、该项目“三同时”监管工作由市重点河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会同栾城县环保局负责,日常环保监督管理工作由栾城县环保局负责。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