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市殡仪馆环境综合整治周边建材企业监测情况报告
发布单位: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3-03-29
市政府:
根据市政府市殡仪馆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专题会议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安排石家庄市市环境监测中心对市殡仪馆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所涉及的两家水泥搅拌站石家庄建工商品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和河北众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进行了先期调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市环境监测中心在与鹿泉市环保局做了积极沟通后,由鹿泉市环境监测站负责对这两家水泥搅拌站进行监测,现就监测情况汇报如下:
春节前后的一段时间,两家水泥搅拌站由于市场需求较低,基本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态,在2013年3月初建筑市场逐步回暖后,两家企业的生产负荷逐步恢复到正常水平,鹿泉市环境监测站于2013年3月17日至19日对两家建材企业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进行了监测,经监测石家庄建工商品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四个无组织监测点位17日、18日和19日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浓度为0.971mg/m3,无组织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无组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mg/m3);搅拌机排放口最大浓度为13mg/m3,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60mg/m3)。河北众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四个无组织监测点位17日、18日和19日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浓度为0.957mg/m3,无组织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无组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mg/m3);水泥仓、粉煤灰仓排放口的最大浓度为15mg/m3,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