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开展环境应急培训;调查处理市内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指导协调各县(市、区)政府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组织开展环境安全检查和应急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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