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开展排污权动态更新工作以来,通过排查发现我县共计23家企业存在排污权应交易未交易的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对23家企业负责人宣讲了排污权的相关政策措施,7家企业已完成排污权交易,4家企业正在准备相关材料待手续完善后进行补交易,12家企业因长期停产等原因无法进行补交易,我分局已于审批部门沟通,在未完成排污权补交易的企业暂停办理该企业排污许可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