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高邑县分局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治理
发布单位:高邑发布日期:2025-08-12

为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减少VOCS排放总量,结合我县2025年VOCS治理任务和大气污染治理要点,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 强化源头减排,对环保绩效等级达到B级及以上企业,在完成底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替代的生产线,树立为标杆企业,目前(石家庄煜泰门窗有限公司)创建原辅材料标杆企业申报材料重新修改,市局已报省厅审核。
  • 强化企业日常管理,督促各中队认真填报石家庄市涉VOCs企业管理系统中的待办任务。
  • 严格落实本地臭氧污染防治方案有关要求,结合企业绩效水平,根据市局涉VOCs企业管控措施清单,做好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和错时生产。
  • 砖瓦企业到2027年,整合退出生产能力在1亿块/年以下的企业,对6家企业进行认真审核砖瓦窑淘汰相关工作,切实保障淘汰工作顺利推进。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高邑县分局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