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会杰

 
 
高会杰
发布单位:人事科发布日期:2025-09-26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水污染防治、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巡视巡察、环境影响评价、科技与标准管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生态环境信访工作、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环境信息化建设。分管水生态环境科、人事科(巡察办)、环评监督和科技科、污染物排放管理科、土壤管理科、信访科、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市环境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