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负责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规划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科技与标准管理、财务管理工作。分管综合规划科、环评监督和科技科、财务科、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协助局主要领导主持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组织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