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裕华区分局物业管理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裕华区分局物业管理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单位:财务科发布日期:2026-06-03

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费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HBHY(2026)-05-199     

采购人名称: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裕华区分局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岭路3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海霞0311-86578342 0311-8588069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6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亚丁 0311-8302158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金额:28.62万元

采购内容:物业管理(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服务地点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岭路32号院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扶持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支持节能环保、创新政策;

3、投标人必须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若投标人存在上述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冀财采〔2016〕28号、冀社信办发〔2019〕8号文以及石政办发〔2020〕3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为无效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664——2026610(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公休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需提交的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
  2. 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方式:

  1. 现场报名:携带以上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现场递交,待资料审核通过后领取磋商文件。
  2. 线上报名: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材料须清晰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向供应商邮箱发送磋商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磋商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1354058234@qq.com。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现场线上发售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266159时30分

开标时间:20266159时30分

开标、评标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6楼会议室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李亚丁

联系方式:0311-83021585  

本公告发布媒体: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