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系统党员干部职工损害营商环境方面的问题。包括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乱罚款、乱检查、乱收费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方面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311-85873984、85813997(兼传真);
举报邮箱:sjzhbjjgjw@163.com;
来信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3-1号世纪佳泰大厦2号楼C座,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机关纪委818室。
三、注意事项
1.举报一事一投,内容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有针对性。
2.提倡署名举报,特别鼓励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
3.举报人应对所举报问题的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正常工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