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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圆满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检查行动
发布单位:车管中心         发布日期:2022-05-23

为进一步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力度,按照《石家庄市2022年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相关要求,5月10日,机动车中心对全市低排放控制区内所有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情况开展了为期10天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低排放控制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是否达到国三排放标准污染控制装置及备案登记情况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机动车中心会同各分局按照《关于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对低排区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了全面检查。刘炜副局长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导,并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各项检查内容;二是对存在违法行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处理,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效果。

此次专项行动共检查工地451家,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1038台,包括挖掘机585台,装载机253台,叉车120台,压路机17台,其他机械63台。其中,未备案机械13台,进行了清场处理,并要求其到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进行备案;冒黑烟机械2台,由辖区生态环境分局依法处理;国二排放标准机械1台,拟处罚5万元

此次专项检查行动结果表明,低排放控制区内的大部分施工工地都能遵守低排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理规定,只有少数新建工地或外来人员对相关政策了解不够透彻。但此次专项行动还是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一是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二是通过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了施工工地人员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真正做到懂政策、知法条、守规矩;三是进一步强化了低排放控制区的“红线”意识,有效地减少了区域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污染排放,对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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