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力度,按照《石家庄市2022年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相关要求,机动车中心对全市低排放控制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情况开展为期10天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低排放控制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是否达到国三排放标准、污染控制装置及备案登记情况。
5月10日,专项检查行动正式开始,各分局均按照《关于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对各自辖区低排区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全面检查。刘炜副局长带领机动车中心工作人员到新华区赵三街旧村改造建设工地、桥西区南郭村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导。刘局长强调,一是各分局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各项检查内容;二是对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处理,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效果。
截至目前,此次专项行动共检查工地、企业205家,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522台,清场未备案机械7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