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思想,把滹沱河沿线建设成践行“两山”理论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18年我市经国务院批准,由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布划定了生态保护红线。我局将严格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下发的《生态保护红线监督办法(试行)》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问题导向、分类监督的原则,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进一步加强滹沱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管,规范入河排污口建设,加强河流断面考核,强化生态补偿扣缴机制,打击偷排偷倒违法行为,不断改善河流水质,确保水质达标。
我局将积极推动滹沱河沿线的县(市、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创建工作。为筑起滹沱河生态科技经济带的生态之魂、绿色之魂、打造蓝绿交织的生态高地贡献出应有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