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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火情日通报
发布单位:秸秆办         发布日期:2022-02-14

     2月11日共报送火情计9起。分别是:
1、鹿泉区2起(李村镇1起)部队农场、(黄壁庄镇1起)杂草燃烧。
2、赞皇县1起 (南邢郭乡)燃烧生活垃圾。
3、平山县1起(南甸镇)燃烧秸秆。
4、无极县1起(南流乡)烧祭祀品。
5、元氏县1起(黑水河乡)燃烧秸秆。
6、井陉县1起(南峪镇)燃烧生活垃圾。
7、灵寿县1起(狗台乡)杂草燃烧
8、赵县1去(沙河店镇)杂草燃烧。
      请相关县(市区)对发生的火点认真核查,严肃处理。
     同时请各县(市区)统计一下发生的火情数量,一个月,一个月发生20起火情就该问责县(市区)政府主管领导了。希望主管领导要有危机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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