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全市共发现火情15起(含祭祀引燃的火点)。分别是:
1、新乐市3起(化皮镇)焚烧杂草,(正莫镇1起)焚烧杂草。
2、行唐县4起(龙州镇2起)焚烧杂草/垃圾,(上碑镇1起)焚烧杂草,(安香乡1起)焚烧杂草。
3、深泽县2起(留村乡1起)焚烧杂草,(铁杆镇1起)焚烧杂草。
4、藁城区2起(南营镇1起)焚烧杂草,(南董镇1起)焚烧杂草。
5、无极县1起(高头回族乡)焚烧杂草。
6、栾城区1起(栾城镇)焚烧杂草。
7、新华区1起(大郭镇)焚烧杂草。
8、鹿泉区1起(李村镇)焚烧垃圾。
对于禁止露天焚烧工作,省、市重点时段空气质量保障调度会每天安排部署,市大气办领导逢会必强调,市秸秆禁烧办公室多次提非常具体的要求,但发生火情现象一直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究其原因:
一是乡(镇)领导思想不重视,工作不深入,雷声大雨点小,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对行政村的工科落实情况不检查,不调度,值班仅限于在岗在位。
二是,乡镇网格员、村“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化管理责任制没有落实,禁烧网格化管理形同虚设,不宣传,不巡逻。
请发生火情的县(市区)政府主管领导,认真分析火星原因,对履职尽责不力的人员要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