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题栏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公众预防指南>关于口罩,请务必重视这些事情!
关于口罩,请务必重视这些事情!
发布单位:宣教中心         发布日期:2021-08-13

关于科学佩戴口罩的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当前,病毒载量高、传染性更强的德尔塔变异毒株在国内多地引起散发或聚集性疫情,感染风险持续增加。科学佩戴口罩是阻断疫情传播蔓延、保护个人身体健康最方便、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为保护公众健康,做好个人防护,特向广大市民朋友们提出倡议:
       一、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时刻牢记佩戴口罩口诀:“内外上下要分清,贴合盖住口鼻颌,调整压紧金属条,及时定期换口罩”。同时根据出门时长等情况,备足口罩,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的良好习惯。
       二、人员密集场所全程佩戴口罩。在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农贸市场等各类人员密集场所,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地铁站等各类交通场站,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各类交通工具,医院、学校、政务大厅、服务窗口等各类公共服务机构,景区、公园、广场、道路交通信号灯等候区等各类户外活动人员密集区域,均须佩戴口罩。
       三、时刻提醒身边人戴好口罩。当您发现身边人未戴口罩、为了说话方便将口罩拉到下巴位置或因天气炎热露出口鼻时,请及时提醒科学规范戴好口罩。四、正确处置废弃口罩。使用后的口罩不要随意丢弃,摘掉的口罩不要直接放到包里和兜里;健康人群使用后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处理;有发热、感冒、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使用后的口罩,应放进垃圾袋封存处理,并立即洗手或者消毒双手。
       口罩虽薄,能抗疾病;口罩虽小,能现文明;口罩虽轻,能显真情。广大市民朋友们,为了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让我们大家行动起来,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的良好习惯,齐心协力巩固全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石家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1年8月11日



主办单位: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技术支持:石家庄市环境信息中心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3-1号

总访问量:0

邮       编:050023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 | 位置分布

网站标识码:1301000023

ICP备案号:冀ICP备05019966号-3

公安备案号:1301060200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