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露天焚烧秸秆,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新乐市生态环境分局认真落实工作职责,扎实做好秸秆禁烧宣传、巡查、综合利用推广等工作,严防死守,杜绝露天焚烧秸秆现象。
一是召开秸秆禁烧工作动员会。积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及时召开秸秆禁烧工作动员会,对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切实提升广大党员干部做好禁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禁烧工作作为当前打好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是加大宣传和巡查力度。通过张贴墙体标语、悬挂过街条幅、发放《致广大人民群众一封信》、镇(村)广播和宣传车辆不间断播放禁烧宣传录音等方式宣传露天焚烧秸秆的危害,营造“不敢烧、不愿烧、不会烧”的浓厚舆论氛围。同时,各乡镇(街道)成立了秸秆禁烧巡查领导小组,对本辖区内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及时处理。
三是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结合我市实际,鼓励村民使用现代化收割机械,将秸秆就地粉碎还田,提高土壤内的有机质和土壤肥力。积极推广秸秆青贮综合利用技术,指导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对秸秆进行回收,加工成利于保存、营养价值高的牲畜青贮饲料,把秸秆变“废”为宝,增加农民收入,减少露天焚烧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