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行唐县生态环境分局:
按照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白洋淀流域酿造、制药、印染、纺织、制革、造纸行业涉水企业清洁生产实施方案》安排,经省生态环境厅核定,现已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其中涉及我市企业4家。为落实好此项工作,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白洋淀流域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六个行业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达到以下目标:
酿造行业:白酒制造、啤酒制造、葡萄酒制造等企业,分别对标达到《清洁生产标准 白酒制造业》、《清洁生产标准 啤酒制造业》、《清洁生产标准 葡萄酒制造业》中清洁生产二级水平。酱油、食醋等企业,对照达到同行业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
制药行业:原料药制造、制剂制造、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生产、兽用药品制造等企业,参照并达到北京市《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医药制造业》中清洁生产二级水平。生物药品制造企业对照达到同行业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
印染行业:对标达到《印染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中“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
纺织行业:有印染工序的企业对照印染行业对标要求执行。棉纺纱加工、棉织造加工、毛条和毛纱线加工、毛织造加工、化纤织造加工、毛巾类制品制造、非织造布制造、纺织带和帘子布制造等企业,对照并达到同行业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
制革行业:制革企业对标达到《制革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清洁生产二级水平。毛皮鞣制加工企业对照并达到同行业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
造纸行业:对标达到《制浆造纸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清洁生产二级水平。
工业园区内企业涉水指标要达到或优于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Ⅱ级基准值或同行业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工业园区外企业(按照要求编制完成规划环评文件并通过审查的工业园区)的或废水没有进入污水集中治理设施的企业(含2019年清洁生产审核水平达到二级的企业),涉水指标要达到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I级基准值或同行业清洁生产国际先进水平。
二、工作安排
按照分级管理要求,我市强制性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省生态环境厅负责1家企业的评估验收工作,其余3家企业的评估验收工作由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1.书面通知企业。新乐市、行唐县生态环境分局6月7日前通过河北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管理系统下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事项告知书(模板)”,加盖部门公章后书面通知企业。
2.制定审核方案,组织评估。企业要于6月10日前登录审核管理系统,填报相关内容。6月10日前按照国家清洁生产审核要求公布相关信息。6月30日前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方案的制定,并向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评估申请。由省级负责组织评估的企业,由市生态环境局向省生态环境厅提出申请。8月25日前完成评估工作。
3.方案实施,组织验收。企业11月30日前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方案的实施,并向市生态环境局提出验收申请。由省级负责的审核验收的企业,由市生态环境局向省生态环境厅提出申请。12月25日前完成验收工作。
4.做好工作总结。2021年1月5日前,新乐市、行唐县生态环境分局要将本地开展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情况,包括企业实施的无低费、中高费方案、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组织评估、验收结果等进行总结,书面上报市生态环境局。
三、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抓好落实。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时间步骤和工作要求,深入指导、实推快进。为确保白洋淀流域六个行业涉水企业全部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在工作过程中如发现应开展强制性审核而未纳入名单的企业或停产后复产已符合开展条件的企业,要及时与市局沟通,及时纳入审核范围。
2.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市生态环境局将适时对新乐市、行唐县生态环境分局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进一步明确惩戒措施,将审核结果纳入排污许可证“环境管理事项”,作为环境执法重要依据,同时将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情况纳入企业征信管理系统,确保白洋淀流域六个行业涉水企业清洁生产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3.规范流程,有序推进。为保障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规范有序推进,省生态环境厅建设了河北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管理系统(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登录地址:http://10.122.2.92:8080/qingjie;企业登录地址:http://hbepb.hebei.gov.cn/sjzx/),并编制了《河北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管理系统操作指南》,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全部纳入审核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管理、线上监督。请新乐市、行唐县生态环境分局按照系统规定的审核流程推进有关工作,同时将平台运行承接人员名单于6月7日前报市局环评监督与科技处。
联 系 人:赵 博
联系电话:85814754
电子邮箱:hpcybb@163.com
附件:1.石家庄市2020年白洋淀流域六个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2.2020年白洋淀流域酿造、制药、印染、纺织、制革、造纸行业涉水企业清洁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
3.关于公布2020年白洋淀流域酿造、制药、印染、纺织、制革、造纸行业涉水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