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落实《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石家庄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的通告》的要求,2020年5月15日至29日我中心组织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专项行动。
重点查处以下三种违规行为:一是在低排区内使用国二(含)以下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二是低排区内使用可见黑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三是在低排区内使用未在石家庄市非道路移动平台备案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未在石家庄市非道路移动平台备案的建设工地。
这次专项行动共出动609人次,检查建设工地523家,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425台次,清场未备案非道路移动机械220台,拟罚款210000元。
此次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一是在石家庄市非道路移动监管平台备案的建设工地,由行动前的107家增加到了348家;二是在石家庄市非道路移动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行动期间新增552台,合计达到了9832台;三是有力地打击了非道路移动机械违法、违规行为,保证了低排区政策的落地落实,大幅度降低了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