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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1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于2020年5月1日正式实施。在前期通过生态石家庄等网络微平台进行宣传的基础上,我中心印制了《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宣传手册和宣传页,通过各分局发放、路检路查点发放、入户抽测时发放等多种方式持续加大《条例》的宣贯力度,使广大车主和用车单位能够充分了解《条例》内容、要求,在做到知法懂法的同时,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为我市的空气质量改善贡献一份力量。
主办单位: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技术支持:石家庄市环境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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