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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开展监督性监测 
427家重点排污单位逐一“过堂”
发布单位:宣教中心         发布日期:2019-04-01

       本报记者张铭贤 通讯员王欢 杜英娟石家庄报道 “监测人员分成三组,两组负责采集气体排放物,一组负责采集企业排放的污水水样。”河北省石家庄市环境监控中心近日对全市427家重点排污单位进行监督性监测,记者跟随废气监测人员,携带烟气采样分析仪等仪器,来到一座5层楼的楼顶上,这里是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一个烟气排放口。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石家庄重点排污单位之一,其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可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此次监测的427家企业中,废水排污单位186家,废气排污单位167家,其他排污单位74家,主要涉及污水处理和玻璃制造等行业。截至目前,监测人员已完成35家重点排污单位的监测,出具监测报告37份。
       记者在监测现场看到,监测人员将几条白色的软管接到排污口上,另一端连接到不同的容器上。“此次监测的污染物主要是甲醇、非甲烷总烃和丙酮的含量,它们都属于可挥发性有机物。收集不同的污染物需要用不同的方式和仪器。”监测人员一边忙活着采样一边向记者介绍说,监测丙酮需要用丙酮活性炭吸附管来收集,监测非甲烷总烃要用非甲烷总烃气袋收集,监测甲醇可以用采样瓶。
       在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测人员分次完成了气体和污水的采样工作,整个采样过程用了4小时左右。随后,监测人员对所采集样品全部进行了编号,并送至实验室对污染物成分和含量进行检测分析,以判断企业是否存在超标排放行为。如发现超标排放,将责令企业整改,并移交至石家庄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依法处理。



主办单位: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技术支持:石家庄市环境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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