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升环境信访人员的为民、惠民理念。把大力推进生态文明作为工作的主线,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思想,强化以人为本意识,积极维护群众的环境利益不受侵害。
二是提升环境信访人员的责任意识。加强信访人员管理,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把处理好、答复好每一件信访,让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满意作为工作的标准,规范环境信访查处程序,做到受理登记、批办、查处、回复、督查、督办每个环节无缝隙,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是提升环境信访处置水平。建立环境信访协调机制,系统内加强协调和协助,对不属环保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继续推行环境信访投诉首问负责制和环境信访回访制,避免或减少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案件的发生。进一步完善惠民便民机制,加大疑难环境信访问题处理力度和各类环境信访投诉案件的查处力度,确保环境信访案件处理高效、快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