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单位:综合执法支队 发布日期:2019-03-13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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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计划编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编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类型 |
抽查比例 |
抽查事项 |
抽取日期 |
2019001 |
2019年石家庄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双随机”执法抽查 |
001号 |
2019年石家庄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双随机”执法抽查 |
重点企业14家、一般企业60家、特殊监管企业22家 |
市级环保部门每季度至少对本行政区10%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至少按照1:5的比例确定年度被抽查单位数量;对特殊监管对象抽查比例每季度应不低于50%。 |
按照《2019年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执行 |
2019年1至3月 |
2019002 |
2019年石家庄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双随机”执法抽查 |
002号 |
2019年石家庄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双随机”执法抽查 |
重点企业14家、一般企业60家、特殊监管企业22家 |
按照《2019年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执行 |
2019年4至6月 |
2019003 |
2019年石家庄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双随机”执法抽查 |
003号 |
2019年石家庄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双随机”执法抽查 |
重点企业14家、一般企业60家、特殊监管企业22家 |
按照《2019年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执行 |
2019年7至9月 |
2019004 |
2019年石家庄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双随机”执法抽查 |
004号 |
2019年石家庄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双随机”执法抽查 |
重点企业14家、一般企业60家、特殊监管企业22家 |
按照《2019年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执行 |
2019年10至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