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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抓好日常环境执法。对重点污染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转;不定期对排污企业进行检查,严防其利用侥幸心理进行偷排偷放,坚决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二是抓好环境信访处理。对群众举报的环境违法案件要详细记录、迅速处理,做好现场调查、取证,确保各类环境污染投诉案件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应急防范意识。保持通讯联络畅通,24小时处于待命状态,一旦发生污染事故,遇有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确保能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理。
主办单位: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技术支持:石家庄市环境信息中心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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