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下午,石家庄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42场新闻发布会召开。在发布会上,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李君涛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河北广播电视台记者:当前,石家庄市的各行各业特别是工业企业正在加速复工复产,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是怎样统筹疫情防控、生态环境保护与助力经济发展的?谢谢。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李君涛:
谢谢您的提问,也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
我市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把疫情防控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以赴指导好医疗废物的处置监管,做好医疗废水和城镇污水的监督性监测,持续确保环境安全。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态势逐渐平稳,经济社会秩序逐渐恢复,我们在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环境管理的同时,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寓监管于服务之中”,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助力经济发展,努力实现常态化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共赢。
一是推行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全力支持相关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将重点建设项目、民生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出口型企业、军民融合企业等417个项目和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在此基础上,为了强化疫情防控保障工作,进一步将137家防护用品、关键原材料、消杀用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生产企业,纳入我市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保障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对以上企业和项目,我们加大服务保障力度,支持企业保质扩量、开足马力生产建设。同时,也对符合条件的小微涉气企业进行帮扶指导,科学制定实施差异化的管控措施。
二是开展环保绩效分级管理,鼓励复工复产企业提升环保治理水平。按照“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我们已对43个行业共计5638家企业进行了综合评定,对于绩效评级为A级或引领性的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可采取自主减排措施;对于绩效评级为B级的企业,采取一定比例限产的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通过开展绩效分级管理,能够使企业得到越来越多的政策红利,并逐步提升环境管理理念,拓宽绿色发展思路。
三是加强非现场执法和帮扶指导,帮助企业解决治污难题。为帮助企业做好复产复工后的环境管理工作,我们向相关企业送达了《加强环境管理防范环境污染隐患的提示函》,特别提醒在产企业和复工复产企业,务必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保设施的运维管理,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防止发生环境污染和突发环境事件。对已经复工复产的企业,我们深化体检式、预防式、服务式执法理念,充分运用无人机、在线监测、分表计电、远程执法、视频监控、大数据分析等非现场执法手段,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对因受疫情防控直接影响、环境违法行为轻微的企业,及时予以纠正;对没有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审慎采取限制生产等措施,杜绝“以罚代改、以停代改”。但是,对于偷排偷放、恶意排污、监测数据造假,以及侵害群众健康、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污染环境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将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借此机会,向各企业作一提示:希望各企业负责人、各有关单位一如既往地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好复产复工后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执行到位,确保各类污染防治设施安全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