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河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五批群众信访举报件54件。其中,重点举报案件6件。从信访举报案件涉及的生态环境问题来看,按污染类型划分,涉大气污染24件,水污染16件,固废污染11件,噪声污染8件,生态类3件,其他类3件(注:问题类型合计数量≥信访举报件总数量)。
第五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长安区9件,裕华区5件,鹿泉区、桥西区、新乐市、正定县各4件,高邑县、平山县、无极县各3件,藁城区、高新区、深泽县、行唐县、元氏县各2件,新华区、井陉矿区、井陉县、灵寿县、市辖区各1件。
所有举报件均全部交办各相关县(市、区)处理,环境信访转办件的办理情况将按照相关要求反馈到省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会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