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皇县2024年第四十次跨部门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有机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根据《赞皇县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赞皇县2024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现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第四十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4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二、抽查事项内容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赞皇县分局:对建设项目(含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检查;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生产、使用、销售、维修、回收、销毁及原料用途等企业和单位的监管;对机动车销售企业的检查;对自然保护地的检查;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监督。
赞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食品生产监督检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餐饮服务监督检查;特种设备常规监督检查;特种设备证后监督检查。
赞皇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情况。
三、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一)抽查对象范围:从危险废物治理行业中按照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三个等级进行抽取。
(二)抽取比例:高风险等级按20%比例抽取,中风险等级按5%比例抽取,低风险按3%比例抽取。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赞皇县分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从检查对象名录库抽取确定被检查对象,由“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自动派发到各相关监管单位,由各相关单位的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各相关监管单位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对被检查对象进行认领,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匹配编组。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匹配,自动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自动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可直接在APP端查看),实施检查。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本次联合抽查由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赞皇县分局牵头,纳入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有关部门为:赞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赞皇县应急局等部门。各行政监管部门负责指导下级各行政监管部门实施抽查,并具体落实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2.参与本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单位具体实施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3.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部门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工作。
(二)检查方式
1.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法。
2.通知检查对象,电话通知或下达检查通知书,告知被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及需要检查对象配合的事宜。
3.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应当出示相应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以上操作可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手机APP上完成。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完成录入、审核,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自动交换到“国家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四)后续结果处置。
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并在20个工作日内将后续处置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中“后续处置”模块,确保后续监管到位,形成监管闭环。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做好组织保障。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赞皇县分局做好牵头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抽查任务的业务指导。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机制保障、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措施有序推进。
(二)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严格按照《赞皇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三)落实“应联尽联”,提高检查效率。牵头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负责组织协调管理,统一安排检查日程、检查方式,组织实施联合检查。其他检查人员应各司其职,配合、服从安排,分工协作完成检查任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
(四)寓监管于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有关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结合,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五)按时公示结果,促进信用监管。联合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严格按照《赞皇县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录入并公示检查结果。同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及时回填后续处理结果,形成完整闭环。
(六)认真总结经验,定期反馈情况。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联合抽查中的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梳理汇总一至两个典型案例。工作总结、统计表和典型案例于12月10日前汇总上报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赞皇县分局。
赞皇县2024年第四十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抽查情况统计表
随机抽查企业(户) |
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人次) |
涉及检查部门(个) |
检查项目(个) |
抽查结果 |
抽查结果处理 |
现场解答疑难问题(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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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问题事项(项) |
发现问题企业(户) |
责令改正(户) |
应列入异常(户) |
涉嫌违法立案调查(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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