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分局,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按照省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方案》要求,经市局相关科室、单位和各县(市、区)分局严格把关,认真筛选,在7月份公开的524家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基础上,8月份移除正面清单企业2家,新增正面清单企业6家,全市现有528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监管,予以公开。
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公开期间,将对正面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对正面清单内企业若存在纳入条件不符或一年内出现环境违法行为的予以移除。
附件:2023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