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主要污染物排污权确权管理的通知》(冀环办发〔2022〕57号)要求,我局组织各县(市、区)分局全面梳理排污单位排污权确权情况,排污权有效期为5年,每5年确权一次。
现对第一批排污单位(1102家)主要污染物排污权确权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21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如对确权有异议,请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联系电话:0311-85874474
电子邮箱:wrwpfglc@163.com
附件:石家庄市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污权确权结果(第一批)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