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中科院、林草局、中国海警局七部门印发的《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的通知》(环生态函〔2020〕68号)和省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林草局、河北海警局联合印发的《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等六部门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的通知》(冀环生态函〔2020〕861号)要求,我市联合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印发了《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20”自然保护区强化监督工作的通知》。
根据自然保护区涉及的问题清单,及自然保护区卫星遥感监测核查到的问题,我处会同综合执法支队陪同省生态环境厅绿盾强化监督工作组进行统一进行核查。对检查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