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栾城区分局严格按照《河北省企业生态环境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石家庄市企业生态环境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石家庄市企业生态环境信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中的有关规定,对照石家庄市栾城区辖内的2019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中的33家企业,将之全部纳入信用管理体系。除河北汉崴化学有限公司因长期停产暂时无法开展初评之外,其余32家重点排污单位作为首次评价企业,坚决做到应评尽评,不遗漏一家企业。
针对32家重点排污单位进行的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的初评工作,我分局严格按照《河北省企业生态环境信用初次评价标准》所列出的评价指标、评分细则等内容,对企业排污许可制度执行、环境监测管理、污染物排放控制和大气、水污染物管控以及重污染天气应对等12个方面的37项指标,逐一核实,确保初评结果客观、公正、准确。
经过我分局齐心协力、坚持不懈的稳妥推进,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了石家庄市栾城区辖内2019年度重点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的初评工作。初评结果为:折算得分位于70—84分之间的“守信企业”共计31家;折算得分位于50—69分之间的“一般失信企业”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