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源头控制。转变常规执法方式,加大夜间、节假日、恶劣天气的监察频次,变被动接访为主动查处。
二、突击巡查。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在环境执法上推行“零容忍、零差错、零死角”,始终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全面提升环境执法效能。从严检查企业各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确保企业各项污染因子达标排放。
三、注重宣传。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及大气、水、土壤等重点任务和环境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等开展环境执法宣传,结合环境执法及污染纠纷调处,把执法和矛盾调处活动作为环境宣教课堂开展环境执法宣教,突出面对广大企业职工的环境宣传,筑牢企业环境意识基础,做实环境执法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