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县区动态>新乐>石家庄生态环境局新乐市分局:“三个落实”强化环境信访工作
石家庄生态环境局新乐市分局:“三个落实”强化环境信访工作
发布单位:新乐         发布日期:2020-03-16


石家庄生态环境局新乐市分局为加大环境信访工作力度,确保环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狠抓“三个落实”,完善环境信访案件查处。

一是落实现场服务。在处理环境信访案件时,要求信访工作人员必须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材料,按照“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积极进行调查处理;及时、准确、合法通过登记、转办、回复等程序,确保环境信访案件工作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答复。

二是落实办理标准。明确涉及工业企业、散乱污企业的信访的办理标准,所有信访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上报办理情况报告,报告严格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案件格式撰写,调查结论要有证据链支撑,调查报告附上监察文书、照片等支撑资料。调查结束后,及时回访信访人,切实减少因回访不到位引起的重复信访。

三是落实信访调度。实行月通报制度。新乐市分局每月按乡镇、区域分类汇总信访案件办结情况,并将结果进行通报

 



主办单位: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技术支持:石家庄市环境信息中心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3-1号

总访问量:0

邮       编:050023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 | 位置分布

网站标识码:1301000023

ICP备案号:冀ICP备05019966号-3

公安备案号:1301060200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