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记者潘骞报道 近日,安徽、山东、江苏、河南4省淮海经济区10个城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人,共同签署了《淮海经济区协同发展生态环境联防联控合作框架协议》。
淮北、菏泽、济宁、临沂、连云港、商丘、宿迁、宿州、徐州、枣庄10市按照《淮海经济区协同发展生态环境联防联控合作框架协议》的意见,建立淮海经济区10个城市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联防联控协调机构和联席会议制度,将及时研究区域生态环境重大问题和联防联控事宜,强化区域协同管控,促进区域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将组织编制淮海经济区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提出逐步协同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举措。10市将构建区域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建立淮海经济区环境大数据管理平台和环境信息通报制度。同时,强化边界区域监测能力建设。根据要求,10市还将组建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作为淮海经济区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支撑,为淮海经济区精准治霾提供技术保障。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10市将强化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持续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将跨界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控列入年度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上下游地区对辖区跨界河段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对于利用跨界河道、水体进行水产养殖时,提出应符合水体功能区划规定,依法划定水产养殖水域,对超水域养殖,制订年度清理计划并向社会公开。同时,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在跨界水质出现异常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下游地区。制订闸坝防污调控方案。
此外,10市还建立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