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会同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这标志着我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在全国正式拉开序幕。
笔者认为,我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应有别于城市,因为农村黑臭水体不像城市黑臭水体那么集中、连片分布,比较分散。此外,当前农村黑臭水体还存在底数不清、治理体制机制不完善、技术支撑力量薄弱等问题。鉴于安徽省已率先开展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的工作,笔者建议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可借鉴安徽的经验,重点做好“查、治、管”三个环节的工作。
“查”,顾名思义就是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农村黑臭水体,首先要组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识别工作。建议在制定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时,要简单易行。比如对于一目了然可以识别为黑臭水体的,建议不要动用监测技术手段。要依靠群众。充分发动群众,让群众广泛参与。因为群众对身边水体是否黑臭,最为熟悉。要标准先行。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之前,要先制定标准规范,建立健全标准规范体系,明确如何排查识别、监测评估等。积极推进排查,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明确黑臭水体名称、地理位置、污染成因和治理范围等,建立名册台账。
“治”,就是对农村黑臭水体进行治理。根据实地调查和环境监测,在综合分析黑臭水体污染成因的基础上,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措施,对农村黑臭水体进行综合治理。
在控源截污方面,农村生活污水要全面截污进入污水管,不能直接排入周边河道沟渠。根据实际情况,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畜禽粪污、水产养殖污染、种植业面源污染、改厕等治理工作,强化治理措施衔接整合,从源头控制水体黑臭。
在清淤疏浚方面,综合评估农村黑臭水体水质和底泥状况,合理制定清淤疏浚方案。加强淤泥清理、排放、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在水体净化方面,因地制宜,鼓励通过生态湿地、栽植水生植物等生态净化方式,消除农村黑臭水体。通过推进退耕还林还草还湿、退田还河还湖和水源涵养林建设,采用生态净化手段,促进农村水生态系统健康良性发展。推进水体水系连通,增强渠道、河道、池塘等水体流动性及自净能力。
“管”,简单地说就是管理。建议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导致水体黑臭的相关环境问题。加强对农村黑臭水体日常管理,巩固污染治理成果。按照“一河一策”原则,编制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重点任务、整治措施和实施周期,并排定各年度整治计划。对列入整治的农村黑臭水体,要制定详细的整治工程设计方案,做到整治任务项目化、项目工程化、恢复生态化、运营长效化。
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推动河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明确农村黑臭水体的河长,健全河长制常态化管理。构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监测机制。建立村民参与机制,调动村民参与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积极性。强化运维管理机制,健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治理和运行管护。
此外,笔者建议,治理农村黑臭水体要先试点再推开。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是一项全新工作,建议先行开展试点示范,以点带面,带动全局。通过试点示范,总结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并进行推广。
总之,笔者认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要按照《关于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从“查、治、管”三方面入手,按照“摸清底数—试点示范—全面完成”分阶段推进。通过共同努力,逐步消除农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