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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科
发布单位: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1-08-01

负责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含医疗废弃垃圾)、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1.组织实施全市危险废物出口、固体废物进口、有毒化学品进出口、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

2.负责排放重金属单位、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放的重金属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3.负责重金属工作专项考核。

4.负责组织对排放重金属单位、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放的重金属污染物实施总量控制管理。

5.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有毒化学品的进出口、危险废物跨界转移审查、审核和指导监督管理。

6.参与拟订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名录、拟订重点行业产业政策等,提出地方产业市场准入的污染防治指标体系。 

7.负责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审查审批工作。

8.组织开展化学品环境管理和登记管理制度。

9.组织实施排放重金属单位、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放的涉重金属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工作。

10.负责有毒有害化学品、危险废物国家环境公约的国内履约工作。

11.负责落实全市环境保护目标考核有关工作。

12.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3.
负责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医疗废弃物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311-85880393



主办单位: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技术支持:石家庄市环境信息中心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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