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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布大气污染物排放新标准 保卫蓝天“战略”再升级
发布单位: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9-06-28

       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山东省保卫蓝天“战略”不断升级,新修订的《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3项地方标准,作为该省强制性环境保护地方标准,于2019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山东是中国能源消耗大省,消耗结构以燃煤为主,产业结构偏重,高污染、高消耗行业占比较高,防治大气污染形势严峻。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郭大雷介绍新修订标准的相关情况。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郭大雷25日在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该省现已构建起完备的“1+5+8”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包括1项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5项火电、钢铁等分行业排放标准,8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提高相关排放指标标准,能够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降低污染物排放、倒逼高排放设备淘汰、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据郭大雷透露,新修订的标准取消了人口密集区高污染行业排污特权,采用分区分阶段的排放策略;将山东省区域划分为核心、重点和一般控制区,不同区域执行不同的排放限值,企业根据所在位置分区执行控制要求。

 

  郭大雷称,新一轮保卫蓝天“战略”将超低排放标准覆盖了山东省全部燃煤锅炉,同时将逐步向非煤行业推广,要求钢铁、焦化行业排放达到超低排放标准。重点控制区水泥、陶瓷、石灰、玻璃等建材行业排放也要求达到超低排放标准,一般控制区水泥、陶瓷、玻璃等建材行业排放要求严于国家标准。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崔凤友介绍该省污染治理相关情况。 沙见龙 摄

 

  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崔凤友介绍,在此轮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修订中变动最大的是《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新标准的修订,有利于淘汰一批规模小、工艺落后、达标治理无望的小型钢铁企业,引导现有钢铁企业通过清洁能源替代等方式实现达标排放,从而推动山东省能源、产业结构调整,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据监测数据显示,2018年,该省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4.0%、8.5%、33.3%、2.7%;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5天。其中,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比2013年、2015年分别下降50.0%、35.5%。

 

  据《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2020年,该省环境空气质量基本达标,比2010年改善50%左右。2013年以来,山东“断腕”治理环境污染,已发布各类标准10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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