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地保护攻坚将持续深入推进。6月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求,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同时要研究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水平的新标准,启动编制下一步农村供水规划。
同时,会议要求加大工程建设力度,到明年全面解决6000万农村人口饮水存在的供水水量不达标、氟超标等问题。
经济观察网记者从生态环境部获悉,今年生态环境部将全面部署推动县级水源地整治,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与此同时,生态环境部还将对2018年水源地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
生态环境部表示,将进一步压实各级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严格督办推动整治工作;对延期问题紧盯不放,继续加强督查;进一步加强分类指导,帮助各地开展水源地精准整治。
2018年3月,生态环境部联合水利部制订了《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各地依法完成水源保护区“划、立、治”(保护区划定、边界标志设立、违法问题清理整治)三项重点任务,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上述方案要求2018年底前,长江经济带11省市县级及以上城市、其他地区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完成水源地环保专项整治,共涉及全国31个省(区、市)276个地市1586个水源地的6251个环境违法问题整治;2019年底前,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完成水源地环保专项整治。
201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也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限期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任务。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表示,在首轮水源地督查后,仍有多个轮次,按时间节点派出督查组进行“回头看”。对于长期存在的问题,尽管不能很快解决,但都要动起来,加快推进问题整改。
2018年9月1日,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第二轮督查,进一步推动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向纵深发展。与首轮督查相比,第二轮督查时间更长,为期一个月,覆盖31个省(区、市)。重点对“零进展”问题和进展严重滞后的问题进行现场检查,督促有关地方加大整治力度,及时清理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
去年,经济观察网记者曾参与水源地环保专项督查,据督查组组长李聪伟介绍,在水源地督查中发现了不少历史遗留问题,在划定水源地保护区前就已存在居民小区、工业园区等,这是督查重点和难点所在。目前饮用水水源地环保形势严峻,环境风险隐患突出,仍需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程会强对经济观察网表示,“水源地督查督办要与损害追究相结合,要追究当事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行政责任,依法处理,对造成的经济损失要采取生态损害赔偿额方法依法追究。”
生态环境部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31个省份水源地环境整治累计投资410.77亿元,通过取缔搬迁、工程建设、水源地迁建调整等多种措施,对各地问题开展精准整治,大量历史遗留环境违法问题得到彻底清理。其中,广东省2018年投入约84.24亿元,完成923个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占全国总数的1/7。
此外,2018年全国水源地环境整治完成了3740家工业企业搬迁治理;关闭取缔1883个排污口和207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对穿越水源保护区的1266条道路桥梁进行了应急防护设施建设改造;新建污水处理站2998个,配套建设污水管网3450公里等。
6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指出,通过实施农村供水工程,农村居民饮水已提前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均达到80%以上。
会议明确要求,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供水设施建设运营。中央和地方财政对中西部贫困地区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