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经常联系。坚持“工作发展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创新体现在一线”,建立联系企业制度,领导带头深入企业调研,征求意见和建议、现场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并将环保法律法规、环保部门职能职责、办事程序、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公示,竭力为企业排忧解难。
二是坚持服务型监察。深入企业开展环境问题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帮助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积极履行环境监察职能,寓环境监察于优质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强化环境执法。
三是坚持文明执法。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实行执法人员挂牌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服务,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的沟通和协作,采取集中执法、联合执法等方式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在执法过程中,认真做好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引导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
四是坚持铁腕治污,大力改善环境质量。以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问题为重点,继续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使区域环境质量逐年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