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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生态环境分局“四项举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发布单位: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9-02-28

    一是着力加强环境监察、监测应急人员的业务训练,提升企业负责人、企业环保主管人员的环境应急意识,督促企业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提高企业自身应急能力。

  二是加大环境安全监管力度,对辖区内环境敏感区域、重点企业进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严防污染事件的发生。通过加大日常监察切实掌握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状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有效遏制企业偷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三是主动收集环境事件信息,对一些敏感信息要及时核实处理,防止污染扩大。同时加大沿河周边企业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做好环境安全工作。密切关注辖区内饮用水源和主要河流水质变化情况,对监测数据要科学分析、及时判断,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

四是严格执行“12369”举报投诉热线24小时值班及环境事件报告制度,多渠道掌握环境信息,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主办单位: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技术支持:石家庄市环境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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